國度食物藥品監視治理總局
公 告
2014年 第64號
關于宣布醫療器械臨盆質量治理標準的通知布告
爲增強醫療器械臨盆監視治理,標準醫療器械臨盆質量治理,依據《醫療器械監視治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650號)、《醫療器械臨盆監視治理方法》(國度食物藥品監視治理總局令第7號),國度食物藥品監視治理總局組織修訂了《醫療器械臨盆質量治理標準》,現予以宣布。
特此通知布告。
附件:醫療器械臨盆質量治理標準
食物藥品監管總局
2014年12月29日
附件
醫療器械臨盆質量治理標準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爲保證醫療器械平安、有用,標準醫療器械臨盆質量治理,依據《醫療器械監視治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650號)、《醫療器械臨盆監視治理方法》(國度食物藥品監視治理總局令第7號),制訂本標準。
第二條 醫療器械臨盆企業(以下簡稱企業)在醫療器械設計開辟、臨盆、發賣和售後辦事等過程當中應該遵照本標準的請求。
第三條 企業應該依照本標準的請求,聯合産品特色,樹立健全與所臨盆醫療器械相順應的質量治理系統,並包管其有用運轉。
第四條 企業應該將風險治理貫串于設計開辟、臨盆、發賣和售後辦事等全進程,所采用的辦法應該與産品存在的風險相順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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